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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受理这一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0-07-30 14:29:21 来源:塑料机械网整理发布 阅读量:24736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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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济南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7月29日受理了莱芜市绿达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29日—2020年7月31日(3个工作日)。

  【塑料机械网 塑说各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济南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7月29日受理了莱芜市绿达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29日—2020年7月31日(3个工作日)。
 
  莱芜市绿达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位于济南市莱芜高新区九龙山路以西,租赁现有生产车间进行生产,占地面积 600m2,建筑面积 600m2,总投资 100 万元。项目以聚丙烯颗粒、色母粒为原料,经上料搅拌、干燥、注塑等工序,建成后年产蓄排水板 30 万 m2、植草格 5 万 m2、热熔垫片 10 万个、节水灌溉器材 5t。项目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 8h,全年生产 300d,年工作 2400h,职工定员 4 人。该项目预计 2020 年 9 月建成投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有关规定,莱芜市绿达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的建设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 第 44 号)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 》(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本项目属“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7、塑料制品制造 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据了解,项目所用的原料(聚丙烯颗粒、色母粒)均为外购,原料经上料搅拌、干燥、注塑等工序加工成产品,具体加工工艺如下:
 
  (1)上料搅拌:将原料(聚丙烯颗粒、色母粒)用上料机上料后进入搅拌机搅拌均匀。项目所用原料均为较大颗粒,且含有一定量水分,故上料搅拌工序无粉尘产生。
 
  (2)干燥:混合料进入干燥机进行干燥,干燥的目的是降低混合料的含水量。干燥机采用电加热,加热温度在 60~80℃之间,原料在此温度下加热不会产生废气。
 
  (3)注塑:干燥后的混合料进入注塑机注塑成型,注塑加热温度为 160~200℃,加热方式为电加热,原料分解温度均高于 300℃,加热不会导致原料的分解。但是在加热情况下,原料中残存的未聚合反应单体可挥发,产生 VOCs。注塑机模具用循环冷却水冷却,须对循环冷却水系统定期补水。
 
  (4)下脚料及不合格产品破碎:注塑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及不合格产品通过破碎机破碎后,重新加入注塑机注塑成型;破碎过程产生颗粒物,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重新加入注塑机注塑成型。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汇总表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环保措施及“三同时”验收清单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满足“三线一单”要求,三废及噪声治理措施可靠,污染物可得到妥善处置或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本项目在落实好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文由塑料机械网整理发布,部分资料来源: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如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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