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市政公用局)的委托,就其垃圾桶及可降解塑料袋购置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垃圾桶及可降解塑料袋购置
2.项目编号: 开发区2014-12
3.采购内容:
第1包:垃圾桶
包括:240L厨余垃圾桶300个、家用垃圾桶4600 个。
第2包:家用可降解塑料袋
可降解塑料袋167.9万个。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包:垃圾桶
4.1.1 投标人须为国内垃圾桶生产制造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1.2 投标人须提供2011年1月1日以来由地市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注明有效期的,还须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开标时提供投标产品检测报告原件)。
4.1.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第2包:家用可降解塑料袋
4.2.1 投标人须为国内塑料袋生产制造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2.2 投标人须提供2011年1月1日以来由地市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注明有效期的,还须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开标时提供投标产品检测报告原件)。
4.2.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公告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kfqcg.gov.cn,以下简称“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 采购文件的获取
2014 年2月25日9:00时-2014年3月7日17:00时,由供应商从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采购公告”栏中打开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附件”自行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7. 投标保证金
7.1 缴纳金额:第二包5000元。
7.2 缴纳方式:供应商从其企业账户通过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内到账(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段为2014年3月18日13:30时至2014年3月20日13:30时),在上述时间段之外到账的投标无效,具体到账情况由中心财务部门在开标后签字确认提交评审委员会。
户 名: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 号:802370200691703
地 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冈山路
电 话:0532-68976528
7.3 供应商携带电汇凭证原件或网银凭证原件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二楼“保证金收取”窗口换取收据。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3月20日13:45时-14:30时。
8.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3月20日14:30时。
8.3 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 二 开标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采购人
联 系 人:王慧
联系电话: 0532-85989209
联系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
9.2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孙睿
联系电话:0532-85668628 13206426688
联系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06室
招标单位 |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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