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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兴路拓宽改造路灯工程
公告日期:
2013-04-23
截止日期:
2013-07-23
所属行业:
所在地区:
详细内容

  内容: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镇江市城市干道工程建设办公室的润兴路拓宽改造路灯工程已经镇江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拟采用BT(建设—移交)模式实施本项目,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团山路-丹徒西大道
  
  (2)工程规模:道路长约2350米,宽40-46米,路灯工程造价约500万
  
  (3)计划开、完工时间:2013年6月10日至2013年8月20日
  
  (4)发包方式:BT(建设—移交)模式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范围内路灯等工程的施工。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多1个标段的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委员会审查制度。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同时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其中注册建造师需提供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
  
  (3)其他条件:
  
  a、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b、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d、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e、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f、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g、资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属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竞争;
  
  h、资审时须出具报名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报名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资格预审时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
  
  i、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j、在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须提供已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未在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凭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领取中标通知书;
  
  k、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请申请人于2013年4月27日17:30前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报名,并至http://222.186.125.129/zjhynew下载预审文件。经办人参加报名需要CA证书,CA证书的问题致电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凌工(软件公司)。
  
  7、根据苏建招(2012)191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工作中招标文件发售费用标准的通知》和苏建招办(2012)2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市网上招投标工程于2012年11月26日开始发布的公告启用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
  
  8、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不得少于3家)。
  
  9、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参加资格预审前,按镇政建(2008)55号文规定,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至以下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
  
  户名: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号:3200175013605250118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港务局分理处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详细步骤见“-新动态”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
  
  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0、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参加资格预审前至招标人指定帐户缴纳信誉保证金伍拾万元,信誉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内开据银行汇票,缴给招标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信誉保证金无效。具体帐户见预审文件(未中标单位信誉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中标单位信誉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得以保函替代,工程竣工后退还)。
  
  11、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总分为100分,投标报价70分,技术标20分,投标人综合信用10分。
  
  ①投标报价分值计算(70分):
  
  当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以下时,设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认定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除外)扣除招标人公布的暂估价和暂列金额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当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扣除招标人公布的暂估价和暂列金额的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的一个高价和一个低价后(评标委员会认定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除外)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低控制价C=A*K
  
  K值在唱标后由公证处现场随机抽取,K值的取值为95%、96%、97%、98%;
  
  招标低控制价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经评审的不低于招标低控制价的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得70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分,每偏高+1%扣0.3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②技术标分值计算(20分):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合理性评审,评审施工方案按下列内容逐项评审计分,如发现施工方案中有缺陷,有可能影响正常施工或影响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给予扣分。评委扣分时应详细写明缺陷内容,扣分要合理,技术标如未判定为不合格,则技术标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分值的60%。统计技术标得分时,在技术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1.5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5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5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1.5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5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3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施工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5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11)、答疑(2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特点,技术要求提出疑问,由投标项目经理针对本工程特点进行回答,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经理的回答进行评分。若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未亲自参加投标答疑,则此项以零分计算。
  
  ③综合信用分值计算(10分)
  
  投标人在镇江市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合计分值乘以0.1即为该投标人综合信用得分。
  
  12、回购方式:工程施工期间不支付建设资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当年年底开始支付回购资金,分三年付清回购款,付款比例为5:3:2(不考虑利息)。
  
  13、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4、自2013年3月1日起,凡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外地投标企业,需在开标前到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未办理进镇备案手续的企业,将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联系电话:0511-8896806788983031。
  
  招标人地址: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长江路35号滨江商务公馆304(新广电大厦裙楼旁)
  
  联系人:联系人:徐海涛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至2013年4月27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13年4月23日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招标机构未公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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