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现决定对五湖家园地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商。
二、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五湖家园
(2)工程规模:本工程约300万元人民币;
(3)交货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申请人必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如是代理商直接投标报名,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必须具有生产商对该项目的授权);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重大违约行为;
3、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税务登记证书”。
4、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
5、生产商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生产许可证明、地胶产品的绿色环保证书、质量检验报告。
6、地胶必须采用全新的原材料生产,不得使用回收材料,底层必须为糊状树脂,采用一次性涂刮生产工艺。
7、地胶为PVC复合地胶其中包含:
(1)UV层
(2)耐磨层
(3)玻璃纤维稳定层
(4)耐压胶层
(5)高密度发泡层
(6)专用底层
8、表面层需有防污、防霉、抗菌处理(有国家相关的检测认证),PVC轮地胶滚轮磨损测试必须≥10万次。
9、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10、具有提供招标范围内所有货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的能力;
11、投标申请人需提供2012年以来有一个以上(含一个)80万元及以上地胶的销售业绩。
12、所有参加报名的地胶品牌必须具备自己的生产工厂,不得使用其他厂家生产的贴牌地胶产品参加报名。
13、每个品牌只接受一家投标单位。
五、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生产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开具的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证明;
2、投标申请人通过相应年度年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理商投标需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生产商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生产许可证明、地胶产品的绿色环保证书、国家建筑材料检测中心检验报告,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检验中心检验报告。
4、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申请人满足组织供货能力的计划时间点与相应的供应量以及可能采取的供货措施。
7、供货业绩证明文件(合同);
8、投标人提供400*400的地胶小样5块。(地胶厚度≥2.6mm,耐磨层≥0.50mm)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表面耐磨、抗污、防滑能力以及样品的光洁平整度,柔韧性检测。投标人提供的地胶样品及中标批量地胶必须通过环保检测。投标人提供的地胶小样不得带有任何便于识别的图形或文字,由现场招标代理人员统一编号封样,统一送检。(违反本条规定的投标人视为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和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上列资料任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真实、齐全有效的资料,招标人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进行核实,并现场考察生产工艺。
如发现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的、生产工艺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小样检测不合格的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不得参与投标。资格预审资料一式贰份装订成册。
六、公告时间:2013年4月25日至2013年5月3日。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时间:2013年5月3日9时至11时。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均不予受理。
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料递交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51号投资服务中心603室。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于2013年5月10日(暂定,以电话通知为准)至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B座1204室)领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暂定为2013年5月30日9时30分,根据报名的投标人数量,开标时间可能有所调整,到时会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B座1204室
联系人:章晓晖电话:传真: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3年4月25日
招标单位 | 五湖家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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