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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分享|塑料制品行业如何进行排污许可登记

2020-04-08 09:09:55 来源:塑料机械网整理发布 阅读量:24806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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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文件规定的工作安排,2020年4月底前完成33个行业的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工作,2020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工作。

  【塑料机械网 热点关注】·2016年11月,《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目标任务。
 
  ·2019年3月至11月,生态环境部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8个省(市)先行先试,对2017、2018年已发证的24个重点行业开展清理整顿试点,摸清固定污染源底数,排查无证排污单位,实施分类处置,做到应发尽发,不留死角。
 
  ·2019年底,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三项排污许可重要文件。根据文件规定的工作安排,2020年4月底前完成33个行业的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工作,2020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工作。
 
  ·2020年4月,为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技术规范体系,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等五项技术规范,全面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
 
  填报前先进行排污单位注册
 
  第一步:打开“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平台 公开端”,选择右上角的“网上申报”,进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界面,点击“注册”
 
  第二步:进入“注册”界面,进行“企业名称、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本信息填写。
 
  排污许可登记填报
 
  那么,之后的塑料制品行业想要进行排污许可登记填报,又该怎么做呢?
 
  第一步: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入“业务办理”界面,点击“许可证业务”板块中的“排污登记”图标,进入“排污登记”主界面,点击“排污登记”图标,进入“登记申请”界面。
 
  第二步:点击右侧的“申请登记”图标,进入“申请登记”具体填报界面。
 
  第三步:在登记表填报界面中,需要填报的主要内容:“排污单位信息、主要产品信息、燃料使用信息、使用VOC辅料使用信息、废气排放信息、废水排放信息、工业固体废物排放信息、其他需要说明的信息、提交信息”等9方面的内容。其中,带*号为“必填项”,蓝色、红色字体为填报说明,请大家务必认真阅读后再行填报
 
  第四步:填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点击“生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网页跳出“已经进入生成队列,请耐心等待系统生成”。待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系统生成结束,点击提交。企业可返回“登记申请”界面,查看登记状态显示为“已登记”,则标明登记成功。点击“登记回执”,系统将自动生成“回执”
 
  注意
 
  “废气排放信息”,如果企业有环评文件及批复的,结合环评文件填报废气排放信息。无环评的,根据企业实际排污情况填报。若无废气排放的,无需填报此表。
 
  (1)废气排放形式:首先明确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概念,有组织排放,是指废气经废气收集管道、废气处理设施,通过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是指废气不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企业可根据环评文件填报,没有环评的根据实际确定排放形式。
 
  (2)废气治理设施:包括脱硫设施、脱硝设施、除尘设施、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和其他设施。如果选择其他设施,需在表中填上其他设施具体名称,如淬火、熔炼、压铸、熔融拉丝、红冲、烘干定型、酸洗、发泡、复合、冷镦、喷塑、印刷、炼胶(密炼、开练)、硫化压制等废气处理设施。
 
  (3)治理工艺:如,吸收、吸附、催化燃烧备、低温等离子、喷淋塔、光催化氧化等。
 
  (4)废气排放口名称:一般可命名为XX废气排放口或排气筒,如压铸废气排放口、喷漆废气排气筒、喷塑排气筒等。执行同一标准的的废气排放口,可统一命名,标明数量即可;不同类型的废气排放口,需分开填写。
 
  (5)执行标准名称:如,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定型)、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喷漆、滚涂、喷塑、浸漆)、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密炼、开炼、橡胶压制)、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注塑、吹塑、挤塑、造粒)、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隧道窑、中频炉),其他选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废水排放信息”,如果企业有环评文件及批复的,结合环评文件填报水排放信息。无环评的,根据企业实际排污情况填报。若无废水排放的,无需填报此表。
 
  (1)废水处理设施:指主要污水处理设施名称,如,“综合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如果选择其他,需在表中填上其他类废水处理设施具体名称。
 
  (2)废水处理工艺:如,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法、物理化学处理法等,如果选择其他,需在表中填上其他类废水处理工艺具体名称。
 
  (3)废水排放口名称:一般可命名为工业废水排放口、生活废水排放口等。
 
  (4)废水排放标准:大多数企业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5)排放去向:指废水出厂界后的排放去向,不外排包括全部在工序内部循环使用不向外环境排放(畜禽养殖行业废水用于农田灌溉也属于不外排);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其他单位、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的,需填写具体污水处理厂及其他单位名称;进入海域、江河、湖、库等水环境的,需填写具体海域、水体名称;进入城市下水道的,需填写具体下水管网名称。
 
  “工业固体废物排放信息”,如果企业有环评文件及批复的,结合环评文件填报固体废物排放信息。无环评的,根据企业实际排污情况填报。若无固体废物排放的,无需填报此表。
 
  (1)工业固体废物名称:常见的危险废物名称: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废皂化液、废机油、废原料桶、废油漆渣、废磨泥等。
 
  (2)去向:如选择送外单位的,需填写具体单位名称,以及具体处理方式。
 
  本文由塑料机械网整理发布,部分资料来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平台 公开端、浙江生态环境,如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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