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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 | 强制车用塑料使用再生塑料,车用再生塑料调研启动

2024-05-14 09:39:21 来源:废塑料新观察 作者:观察君 阅读量:11645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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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4年4月24日,欧盟提交了G/TBT/N/EU/1058号通报,计划修订《车辆设计循环要求和报废车辆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

  【塑料机械网 塑料时讯】2023年7月,欧盟委员会提出了一项关于《车辆设计循环要求和报废车辆管理条例》提案(ELV提案),无疑将车用再生塑料话题推上了风口浪尖。
 
  同时,拟于2024年底签署的结束塑料污染公约,再生塑料百分比含量是其核心条款,即将纳入全球性国际法规,再生塑料在汽车上的应用紧迫性日益强烈。
 
欧盟新提案进程
 
  2024年4月24日,欧盟提交了G/TBT/N/EU/1058号通报,计划修订《车辆设计循环要求和报废车辆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拟议法规规定了与车辆设计和生产相关的循环性要求,包括可再用性、可回收性和可恢复性以及使用回收内容,这些要求将在车辆型式认证时进行验证,同时规定了车辆部件、组件和材料的信息和标签要求。此外,法规还规定了扩大生产者责任、报废车辆的收集和处理以及从欧盟向第三国出口二手车辆的要求。
 
  对于循环设计:
 
  法规生效6年后,新批准类型的车辆必须遵守可再用性、可回收性和可恢复性(第4条)以及物质(第5条)方面的要求。
 
  新批准类型的车辆必须包含至少25%的来自消费后塑料废料的回收塑料,其中25%的材料必须来自报废车辆的回收物(第6条)。
 
  新批准类型车辆的设计必须有利于电池和电动机能轻易从报废车辆中移除,并且不阻碍最有价值部件的拆卸和更换,以便再利用和回收(第7条)。此外,第9条规定了新车辆制造商制定循环性战略的义务,第10条要求申报车辆中的回收内容,并提供有关车辆中部件、组件和材料的拆卸和更换信息(第11条)。这些要求应在法规生效3年后适用。法规还预见到一个新情况——法规生效后6年内投放市场的每辆车都应拥有数字化形式的循环性车辆护照(第13条)。
 
 
我国政策趋势
 
  得益于电动车需求激增及中国电动汽车生产成本优势,中国有望于2023年底前成为全球大的汽车出口国。
 
  我国在2021年发布的《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实施方案》中要求,到2023年,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汽车生产企业为责任主体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模式;报废汽车再生资源利用水平稳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75%:汽车绿色供应链体系构建完备,汽车可回收利用率达到95%,重点部件的再生原料利用比例不低于5%。
 
  我们也可以通过一些数字简单估算一下汽车领域的再生塑料需求量大概是多少万吨。中汽数据范丽华女士表示,如果我们基于目前行业的一些数据,如来源于报废汽车的回收塑料的产量、再生塑料产量、中国每年的汽车产量,大概可以算出汽车领域再生塑料的需求量。范丽华女士以2022年为例,来源于汽车的废塑料回收量一共为110万吨,再生塑料产量为1550万吨,汽车产量为2702万辆,那么当年汽车领域再生塑料的需求量大概是20万吨。
 
“车用再生塑料”的调研征集
 
  中国合成树脂协会塑料循环利用分会(CPRRA)受相关部门委托,就汽车行业再生材料的回收应用展开研究,为下一步中国应对国际结束塑料污染公约谈判和出台国内治理塑料污染政策做基础支撑。
 
  调研对象:汽车整车企业,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改性塑料企业等车用再生塑料相关企业
 
  调研内容:政策法规对车用塑料选材的影响;车用塑料回收、再生、应用再生料情况;汽车塑料原级循环和应用再生塑料遇到的问题和挑战;车用再生塑料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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