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对陶氏等多家化工公司实施临时反倾销
2014-02-18 17:08:37来源:
中国商务部当日发布了本年度第11号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四氯乙烯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公告显示,2013年5月31日,中国商务部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四氯乙烯进行反倾销调查。
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及倾销幅度、国内四氯乙烯产业是否受到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初步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欧美的进口四氯乙烯存在倾销,中国四氯乙烯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有鉴于此,公告宣布,自2014年2月1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四氯乙烯时,应依据公告中列明的各公司倾销幅度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记者了解到,将被征收保证金的公司包括美国陶氏化学公司、美国PPG工业公司、法国苏威公司等多家欧美化工企业,对各公司征收的保证金比率在33%至76.2%之间不等。
四氯乙烯是一种重要的有机氯产品,用途广泛,在工业上主要用作有机溶剂、干洗剂、脱硫剂、织物整理剂、金属去污剂、脂肪类萃取剂、有机合成和热传递介质,医疗上用作驱虫药,以及制冷剂HCFC-123、HCFC-124和HFC-125等的中间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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