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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地方对使用、销售不可降解塑料袋的违法行为予以2000元罚款

2020-07-21 16:50:27 来源:塑料机械网整理发布 阅读量:34982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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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期,在洱源县“洱海流域”六个乡镇之一的右所镇,云南省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两起个体工商户使用、销售不可自然降解塑料袋案件,并根据《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其在洱源县禁止使用、销售不可自然降解塑料袋的违法行为分别予以2000元罚款。

  【塑料机械网 塑说各地】近期,在洱源县“洱海流域”六个乡镇之一的右所镇,云南省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两起个体工商户使用、销售不可自然降解塑料袋案件,并根据《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其在洱源县禁止使用、销售不可自然降解塑料袋的违法行为分别予以2000元罚款。
 
  2020年1月份,《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布,明确提出到2020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沿海地区县城建成区。到2025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而日前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更是进一步提出了要加强对零售餐饮等领域禁限塑的监督管理。各地商务等部门要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结合当地政府工作安排,加强对商品零售场所、外卖服务、各类展会活动等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的监督管理。各地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部署要求,推动集贸市场建立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的销售和使用。各地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部署要求,加强景区景点餐饮服务禁限塑的监督管理。各地要结合实际,明确餐饮行业禁限塑的具体监管部门并加强监督管理,引导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产品替代并按照《意见》规定期限停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一次性塑料餐具。
 
  而本次洱源县不可降解塑料袋案件则是自新修订的《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洱源县市场监管局加大“禁白”(禁止“白色垃圾”污染)工作检查力度的结果。
 
  同时,据洱源县市场监管局消息,截至目前,共与8172户经营单位、大中型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经营户签订《“禁磷”“禁白”责任书》,开展宣传活动49场次,设置固定的“禁磷”“禁白”横幅条幅、电子屏和宣传牌271块,公益广告14条,发放宣传替代品362000个,力求在大层面上扩大各经营单位、经营户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有毒、有害不易降解塑料制品的认识。
 
  同时,以“五加二”“白加黑”工作模式,开启每天不少于2次的巡查频次对各大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的巡查监管,截止目前,共出动车辆1562辆次、出动执法人员10051人次,检查执法主体3439家次,收缴塑料袋270多万个,一次性塑料容器、不可降解饭盒及有毒有害不易降解塑料制品113吨,查处案件1919件,收缴罚没款26.6万元。
 
  本文由塑料机械网整理发布,部分资料来源:发改委、洱源县市场监管局,如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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