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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落实产品质量安全,塑料购物袋生产集聚区和塑料制品生产企业是重点

2020-12-08 15:25:48 来源:塑料机械网整理发布 阅读量:38784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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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年底前以塑料购物袋生产集聚区和塑料制品生产企业、集贸市场、电商平台、流通摊贩、农资经销商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工作。

  【塑料机械网 热点关注】为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抓好“六稳”工作开展,推进“六保”任务落实,促进国内大循环,根据2020年工作部署和全国市场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将按照时序完成质量、计量、认证、标准化领域执法工作,加强执法稽查案件办理。
 
  毫不放松地抓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各地市场监管执法稽查机构要按照年度执法稽查工作要点要求,深入推进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相关工作,继续以口罩等防护产品为重点,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违法行为,保障有关防疫物资质量安全。

  强化日用消费品质量执法。加强儿童玩具、儿童服装、婴童产品和校服、学生文具及综合防控青少年近视涉及的眼镜、眼镜片、护眼灯等产品执法工作。依法依规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明示标准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针对以假冒伪劣产品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强执法打假工作。值得注意的是,不少日用消费品都为塑料制品,相关企业应做好质量把控工作。
 
  进一步加大涉及环保产品执法力度。按照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安排,年底前以塑料购物袋生产集聚区和塑料制品生产企业、集贸市场、电商平台、流通摊贩、农资经销商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工作。按照《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管材产品。要通过有力的执法办案工作切实保障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实施。
 
  深入开展涉农产品执法打假。对涉及化肥、农业机械的制假售假行为和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聚乙烯农用地膜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通知》要求依法严查无证生产、不符合标准、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虚标标注、标识欺诈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认证机构、认证人员和检验机构的执法稽查工作,依法查处认证违法行为、未经批准非法开展认证活动的行为以及检测机构执行标准不到位问题。加强对明星代言产品中质量问题的执法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推动案件查办落细落地,《通知》还要求要充分发挥12315热线窗口作用,及时处置消费者举报的质量等违法行为。加强舆情分析,妥善处置媒体报道的质量安全线索。加大电商领域信息数据搜集力度,通过对网上投诉较多、价格不合理的产品进行排查,发现案件线索,落实属地查处。
 
  此外,围绕加强处罚力度,坚持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建立健全大案要案查办督办制度,对重大案件,省级局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导协调,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同时,合理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大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容错力度,对轻微违规行为不搞顶格处罚、不搞“一刀切”。
 
  本文由塑料机械网整理发布,部分资料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如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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