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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科技惠民示范引导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开启,涵盖绿色环保材料关键技术研发

2020-11-04 20:25:09 来源:塑料机械网整理发布 阅读量:37002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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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青科规〔2019〕2号)、《青岛市科技惠民示范引导专项管理暂行办法》(青科规〔2019〕5号)等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2022年青岛市科技惠民示范引导专项项目申报工作。

  【塑料机械网 塑说各地】根据《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青科规〔2019〕2号)、《青岛市科技惠民示范引导专项管理暂行办法》(青科规〔2019〕5号)等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2022年青岛市科技惠民示范引导专项项目申报工作。
 
  其中,城市发展领域一般项目包括: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要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开展生活垃圾高效分类与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加大可循可利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减少填埋对土地资源的浪费及污染;
 
  开展江河湖海塑料垃圾及微塑料污染检测与防治等技术研发和应用,攻克卡脖子技术难题,降低成本,加大可降解材料、PVA水溶膜材料等绿色环保材料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从源头解决白色污染和江河湖海微塑料污染,建立示范工程1处以上。
 
  (城市发展领域一般项目2021年支持不超过17项,2022年支持不超过20项)
 
  申报要求
 
  (1)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以产学研用合作方式联合申报产品目标明确、产业化发展前景广阔的研究项目。
 
  (2)牵头单位负责审核参与单位的申报资格,各申报单位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经费(包括自筹经费)等内容。
 
  (3)申报选择年度当年有在研项目、有2次验收未通过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申报选择年度当年验收的项目除外)。
 
  资金支持:
 
  城市发展领域支持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执行周期3年;一般项目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执行周期2年。科技特派员项目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执行周期2年。
 
  重点项目立项后拨付支持资金的50%,中期评估合格的,拨付剩余资金;一般项目立项后拨付全部支持资金。重点项目中期评估时间为立项后18-24个月。
 
  本文由塑料机械网整理发布,部分资料来源: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如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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