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材料是指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品,经过回收、加工处理后,重新转化为具有使用价值的材料,涵盖再生纸、再生金属、
再生塑料、再生骨料、再生玻璃等多个品类。我国一直将发展循环经济置于重要位置。据预测,到“十四五”规划期末,我国将有超过60%的纸、26%的钢铁、26%的有色金属(如铜、铝、铅、锌)、20%以上的塑料及其制品来源于再生材料,再生材料已然成为工业生产的重要支撑之一。
推广再生材料使用的意义
(一)保障国家战略资源安全的关键举措
再生材料是资源循环利用的核心环节,作为下游制造业的
原料,其生产新产品的过程构建了“产品—废旧物资—再生原料—产品”的完整闭环。这种模式有效降低了对原生资源的依赖程度。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十大类再生资源(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轮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旧纺织品、废玻璃、废电池)的回收总量达到约3.76亿吨,实现了对原生资源的显著替代,为我国战略资源安全提供了重要支撑。
(二)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必然选择
推广再生材料使用是循环经济助力“双碳”目标的关键路径。与原生材料相比,再生材料的生产过程能耗更低,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大幅减少。例如,根据中国废钢应用协会数据,全废钢电炉短流程炼钢相比传统高炉转炉长流程,可减少废气排放86%、废水排放76%和废渣(含尾矿)排放97%,每吨钢可降低碳排放1.6吨。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发布的《循环经济助力碳达峰研究报告(2023)》指出,到2025年,循环经济对我国碳减排的综合贡献率将超过30%,到2030年有望超过35%。
(三)突破国际贸易绿色壁垒的有效手段
在当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的背景下,国际贸易中所谓的绿色认证、可持续认证等已成为部分西方国家限制我国优势产品进入其市场的绿色壁垒。美西方等发达国家凭借其经济和技术优势,通过立法或非强制性手段制定了许多苛刻的技术标准和法规,这些标准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难以达到,严重限制了我国外贸出口。大力推广再生材料使用,能够有效提升我国新能源汽车、家用电器、动力电池等优势产品的绿色竞争力,化解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
(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
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应对利益相关方、社会和环境负责,推动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推广使用再生材料在减污、降碳、扩绿、增长等方面具有协同增效作用,是企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参与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行动。生产企业积极使用再生材料,不仅能彰显其环保、绿色、低碳的品牌形象,还能提升消费者美誉度,形成长期的市场竞争力。在服饰等快消领域,许多跨国公司已将使用再生材料作为迎合新生代消费群体绿色低碳需求的重要经营策略。
我国再生材料回收利用的总体情况
我国始终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置于重要位置,经过多年发展,已取得显著成就。依据《“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到2025年,我国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将显著增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基本成型,主要资源产出率较2020年提高约20%,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将达到60%,废钢利用量达到3.2亿吨,废纸利用量达到6000万吨,再生有色金属产量达到2000万吨,其中再生铜、再生铝和再生铅产量分别达到400万吨、1150万吨、290万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有望达到5万亿元。从当前发展态势来看,除废钢利用量因房地产行业调整和钢厂生产形势影响未达预期外,其他主要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量基本能够实现预定目标。
(一)法规政策为再生材料使用提供明确指引
自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致力于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生态环境问题,秉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低碳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斐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了工业固废的分类管理、贮存要求,强调企业主体责任和资源化利用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则对资源化路径、优先原则、应用场景、政策激励和法律责任等进行了系统规定,为再生材料使用构建了完善的法律框架。特别是在政府监督考核、材料应用领域、科技创新支持以及政府优先采购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可参见表1。
表1.十四五以来有关促进再生材料使用的主要政策节选
(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形成一定规模
1. 部分典型再生资源的回收情况
以废钢、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四种最为主要的再生资源品种回收利用为例,废钢铁从2013年的8570万吨增长到2023年的26000万吨,实现了3倍以上的增长;废有色金属(铜、铝、铅、锌)从2013年的562万吨增长到2023年的1788万吨,是2013年的3.18倍;废塑料和废纸2023年的利用量也接近2013年的两倍,见表2。
表2.我国2013-2023年废钢、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回收量
数据来源:根据商务部、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数据整理
2.部分典型含有再生材料的原材料及产品生产情况
2013-2023年,我国钢铁、有色金属(铜、铝、铅、锌)、塑料及塑料制品、纸四类主要原材料(含再生材料)的产量分别从2013年的77900万吨、3866万吨、5838万吨、10110万吨增长到2023年的101900万吨、6780万吨、11250万吨、12800万吨,增长幅度远远低于再生资源回收量的增幅,见表3。
表3.我国2013-2023年钢铁、有色金属(铜铝铅锌)、塑料及塑料制品、纸产量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国际铝业协会、中国造纸协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石化行业年度报告》、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注:①精炼铜、原铝、精铅、精锌。②包括初级塑料(不含再生塑料),塑料制品含再生塑料。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利用再生材料生产原材料及产品的比例逐步提升,尤其是钢铁原材料当中的废钢铁比例从2013年的11%提高到2023年的25%以上,在节能降碳方面起到了重大作用,有色金属、塑料、纸产品也取得了同样的效果,具体指标参见图1-4。
图1 我国2013-2023年废钢回收量、粗钢产量及废钢/粗钢比
图2 我国2013-2023年废有色回收量、有色金属产量及废有色/有色金属比
图3 我国2013-2023年废塑料回收量、塑料及制品产量及废塑料/塑料及塑料制品比
图4 我国2013-2023年废纸回收量、纸产量及废纸/纸比
(三)再生材料使用面临的挑战
我国在再生材料使用方面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特别是在回收网络体系构建和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方面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法规细化不足:现有法规中对再生材料使用的具体要求不够明确,缺乏可操作性强的细则,导致在实际应用中难以有效落地。
标准与监管缺失:在再生材料的使用过程中,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有效的监管手段,难以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政策执行不力:政府优先采购再生材料及产品的政策在实际操作中缺乏明确的实施细则,且缺乏强制约束力,导致政策效果大打折扣。
标准认证不完善:再生材料及产品尚未形成统一的国家标准或行业认证体系,市场上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难以让消费者放心使用。
技术瓶颈待突破:在部分领域,再生材料的大规模使用仍面临关键技术瓶颈,限制了其推广应用。
市场认知与习惯不足:消费者和下游企业对再生材料的信任度和使用习惯尚未完全形成,市场接受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这些问题的存在,共同制约了再生材料的大规模应用,亟需通过完善法规、加强监管、提升技术、优化政策等多方面措施加以解决,以推动再生材料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国外发达国家再生材料使用情况概述
(一)欧盟
2019年12月,欧盟正式发布以“2050年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为目标的《欧洲绿色协议》。该政策优先针对能源相关产品的资源效率进行评估,涵盖耐久性、可再制造性、可维修性、可回收性、零部件再利用率以及再生材料含量等多个维度,并制定了相应规范。围绕再生材料及产品的管理目标,欧美等国际市场逐步形成了成熟的产品再生成分验证标准,如全球回收标准(GRS)和回收声明标准(RCS)等,这些标准已广泛应用于回收材料的二次利用及产品营销。
2022年3月,欧盟发布“循环经济配套”政策,公布《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立法计划,宣布从2024年起,将按目标产品和材料类别逐步实施监管,初步选定铁、钢材、铝等9大候选产品。《能源相关产品》政策主要针对电气电子产品资源效率和环境足迹进行监管。欧盟在2018年提出塑料战略及废弃物指令,2019年通过一次性塑料指令,2020年发布绿色新政,提出到2029年饮料包装回收率达到90%,2025年
PET瓶再生塑料含量达到25%,2030年PET制成的一次性饮料瓶再生塑料含量达到30%。2023年11月,欧盟公布《包装和包装废物法规》,设定到2030年再生塑料在包装中的占比目标:PET塑料制成的接触敏感包装再生塑料占比达到30%(除一次性饮料瓶外),并要求到2029年,90%的包装材料能够按材质类型分别收集。
2025年初,欧盟议会通过了针对报废车辆(ELV)法规的关键修订,旨在提升汽车制造中回收材料的使用率,特别是再生塑料的应用。此次修订中,新车再生塑料使用比例从原定的25%调整为20%,以减轻汽车制造商的负担,同时为行业实现环保目标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
(二)美国
2022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通过了美国首个关于回收塑料瓶含量标准的立法,各地政府也相继出台法规强制添加再生塑料。例如,自2021年1月1日起,加州所有“加州赎回价值”(California Refund Value)塑料饮料容器必须使用至少15%的回收材料。加州的最终目标是到2030年,所有塑料瓶都必须由50%的回收材料制成,这将超过欧盟要求的30%,成为全球最高的可回收材料标准。
(三)英国
自2022年4月1日起,英国税务与海关总署(HMRC)实施塑料包装税(Plastic Packaging Tax/PPT),对再生塑料使用比例不足30%且数量超过10吨的塑料包装和产品征收新税,税率按每吨200英镑征收。从2023年4月起,税率提高至每吨210英镑。这一政策旨在提高塑料废物的回收和收集水平,同时督促进口商对塑料产品的把控。
(四)日本
日本政府制定了严格的垃圾分类政策,要求居民对垃圾进行细致分类。2023年,日本通过了《促进塑料资源循环法》,要求零售商对特定塑料产品采取减少废弃物的措施。目前,日本正在推动将再生塑料用于汽车制造,以满足欧盟《废弃车辆指令》的要求,并计划修订《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要求大型制造商设定再生塑料使用目标并定期报告实施情况。若企业未能达标,政府可能会发出整改建议甚至处以罚款。
日本在再生材料技术创新方面也取得了显著进展。三菱电机开发了利用静电高效分选塑料的回收技术;Ebara公司专注于从混合废物中提取气体成分用于塑料再生;三得利建立了PET瓶的机械回收系统,计划到2030年实现所有PET瓶使用再生和植物基材料;本田与住友化学合作开发了高质量的再生塑料用于汽车制造。
在其他再生材料方面,日本的废纸回收率较高,2023年回收率接近80%,回收纸被广泛用于生产纸箱、纸张等产品。日本的玻璃回收体系较为成熟,回收率较高,且回收价格因颜色和用途不同而有所差异。此外,日本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管理较为严格,2023年,四类主要家电的回收率约为70%以上。
总体评价
总体来看,发达国家在再生材料使用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面临一些挑战。例如,再生材料的使用规模受到市场容量的限制,回收率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企业为达到利用目标需要投入较大成本等。这些国家通过立法、技术创新和政策引导等手段,积极推动再生材料的广泛应用,为全球资源循环利用提供了宝贵经验。
再生材料的使用亟需健全完整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推广再生材料的使用,科学推动再生材料使用比例稳步提升。具体而言,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坚持系统思维
推广再生材料使用,关系到国内资源安全和供应链稳定,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必须处理好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再生料推广与供应链安全、国际绿色壁垒与国内市场转型等多对矛盾关系,确保在推动再生材料使用的同时,不损害其他重要利益。
(二)坚持目标导向
科学制定推广再生材料的具体目标,立足国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的发展阶段和潜力,分领域、分品类、分阶段确定再生材料替代使用的约束性或引导性目标。目标设定应兼顾破除国际贸易绿色壁垒和推动国内产业转型升级的双重需求,避免目标过高导致再生材料供给不足,影响关联产业的有序运营。
(三)坚持问题导向
准确识别推广再生材料过程中面临的难点、堵点和卡点问题,加快补齐回收体系建设、精细拆解分类、保级利用技术研发、溯源认证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短板。同时,加强用能、用地等要素保障,综合运用投资、税收、环保、标准等政策工具,精准施策,为实现目标提供坚实保障。
(四)完善再生材料使用标准
以标准为切入点,发挥其在再生材料产业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围绕再生利用技术、再生新材料研发、再生材料产业链构建、产业集群发展等开展标准化工作,明确标准化工作的目标和重点任务。推动形成保质量、保安全、保绿色的再生材料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常态化标准工作机制,推动上下游产业标准衔接,加快再生材料的推广使用,落实再生资源分级质控和标识制度。通过技术研发,推动再生材料使用向规模化、系统化、高端化方向发展。
(五)细化政府绿色采购规定
研究制定更为详细的政府及公共机构绿色采购规章制度,将其作为落实相关环保和循环经济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含有再生材料的产品纳入政府及公共机构绿色采购范围,并加大激励力度,鼓励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依法依规采购使用再生材料的产品。通过规章制度,为再生材料生产企业提供稳定的市场应用场景。
(六)推动再生材料认证制度建立
在国家层面建立强制性或自愿性的再生材料认证制度,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提高国内外认证规则的一致性。推动我国认证机构深度融入国际认证市场,实现产品再生资源含量认证与标识的国际互认,建立再生材料国际间官方协调机制。
(七)开展再生材料碳核算研究
开展重点再生材料碳足迹核算标准与方法研究,推动产品碳足迹认证相关工作,并与国际认证机构合作,建立全球性认证服务体系。确保我国含有再生材料的产品能够全面参与国际贸易供应链,有效应对国外“碳关税”壁垒。
(八)拓宽再生材料应用渠道
在符合环境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降低成本,拓宽再生材料的应用领域,加强其在制造、建筑、物流、环保等领域的推广应用。结合产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探索新场景、新模式,不断扩大再生材料的应用比例。完善再生材料管理体系,加强质量监管。进一步优化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增值税即征即退比例,增加品种目录,降低不合理约束条件,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试行再生材料使用补贴机制。
(九)加大再生材料使用技术研发
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培育再生材料领域的领军企业和骨干企业。贴近市场需求,开展再生材料及产品的开发,通过技术研发与创新,提升再生材料的性能与质量,满足国家战略和产业应用需求。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开发再生材料共性技术,推动其高效、高值、清洁利用,提高再生材料及产品的附加值。
(十)落实企业生产者责任
结合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企业的环境责任,突出再生材料使用在企业经营、品牌塑造、持续发展中的重要性。通过经济手段和政策法规引导企业主动履责,将再生材料应用情况纳入企业履行社会环境责任的范围,明确目标与实现方式,注重目标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建议主管部门率先在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等领域,通过支持技术研发,引导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
(十一)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营造规范使用含再生材料产品的社会消费环境,通过完善标准与企业声明,大力推广再生材料的使用。加强宣传引导,做好信息披露和管理,提供清晰、可靠、量化的再生材料信息,消除消费者顾虑,提升消费意愿,获得相关方和消费者的认可。围绕再生材料的使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传递环保、绿色、低碳、循环等价值观。
总结
充分利用再生材料,是我国深入贯彻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坚持循环利用、创新驱动、开放合作的重要举措。通过机制创新、技术研发和政策支持,构建完整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推动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持续提升,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信息来源:资源再生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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