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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要点须知

2020-12-18 13:20:14 来源:塑料机械网整理发布 阅读量:40146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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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主要是按照《报告办法》确定的报告主体范围、报告内容要求,结合国家禁塑限塑相关规定,针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报告工作有序开展。

  【塑料机械网 热点关注】日前,商务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做好《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商务部公告 2020 年第 61 号)组织实施工作。
 
  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主要是按照《报告办法》确定的报告主体范围、报告内容要求,结合国家禁塑限塑相关规定,针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报告工作有序开展。
 
  报告主体
 
  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和环保替代产品供应商(含个体工商户)。其中,商品零售场所包括:商场(百货店、购物中心、家居建材店、专业店、专卖店、*中心)、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便利店、食杂店、折扣店)、集贸市场等。
 
  跨区域经营企业,由企业总部统一填报,各分支机构不再重复填报。
 
  购物中心内独立经营的超市和提供外卖服务的餐饮企业,需根据其行业类别自行填报,购物中心开办者不汇总其场内独立经营的超市、外卖企业数据。
 
  集贸市场由市场开办者汇总相关信息后统一填报。外卖企业填报数据为企业使用、回收的全部数量,无需进行堂食、外卖业务划分。
 
  报告内容
 
  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报告塑料购物袋、连卷袋使用及废塑料回收数据;外卖企业报告塑料购物袋、塑料餐盒、塑料餐具、塑料吸管使用及废塑料回收数据;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含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报告其自营业务产生的塑料包装袋(含编织袋)及塑料餐盒、塑料餐具、塑料吸管使用及废塑料回收数据,对平台内经营者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开展总体评估(包括数据测算、开展的减塑宣传、采取的措施等内容),并上传总体评估报告。
 
  环保替代产品由各报告主体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自愿填报。包括:纸袋、可循环使用的布袋、提篮、可降解塑料包装膜、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可降解塑料餐盒、可降解塑料餐具等。
 
  可降解塑料原材料、可降解塑料制品由生产、经营供应商自愿填报。可降解塑料原材料包括:PLA聚乳酸、PHA聚羟基烷酸酯、PBAT聚乙醇酸、PBS聚丁二酸丁二醇酯、PBSA聚丁二酸-己二酸丁二酯树脂等;可降解塑料制品则是包括:可降解塑料袋、可降解餐盒、可降解保鲜袋、可降解包装膜等。
 
报告主体、报告内容一览表
 
  此外,为及时接收、处理报告信息,商务部还组织开发了 “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系统”,目前,该系统已上线运行。在报告工作开始前,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报告主体,进行用户注册,填报基础信息。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后,在国内贸易项下点击“绿色流通服务”,选择“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应用”,即进入注册界面。报告工作开始后,要指导报告主体登录报告系统,及时、准确、完整填报相关信息,并做好释疑解惑工作。报告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掌握本地区各市场主体填报情况,做好总结评估工作。
 
  本文由塑料机械网整理发布,部分资料来源:商务部,如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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