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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包装废物如何规范?《快递包装废物分类回收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来了

2021-04-22 15:53:24 来源:塑料机械网整理发布 阅读量:27310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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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快递包装废物产生量巨大,回收率偏低,存在一定的资源浪费和环境风险,亟需规范。4月1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征求《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快递包装废物分类回收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函。

  【塑料机械网 热点关注】快递包装废物产生量巨大,回收率偏低,存在一定的资源浪费和环境风险,亟需规范。4月1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征求《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快递包装废物分类回收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函。
 
  制定《快递包装废物分类回收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将有利于规范和指导快递包装废物分类回收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同时也是《关于加强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明确要求。
 
  标准规定了快递包装废物源头减量、分类投放过程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适用于快递包装废物源头减量、分类投放过程的污染控制。分类投放的快递包装废物的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等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本标准,应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污染控制要求。
 
  基于已有的标准、规范及相关政策要求,对快递企业、电商、快递网点和快递包装废物产生者提出了管理要求:
 
  源头减量
 
  快递企业在对快递物品进行包装时,应遵循适用、安全、环保原则,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要求,在满足寄递安全的前提下,宜选用可重复使用、可循环、材质统一的包装产品,积极采用产品与快递包装一体化,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废物的产生。
 
  快递企业应按GB/T 37422对其包装物进行评价并逐步提高绿色包装水平。
 
  快递企业应采取措施减少电商快件的二次包装,推广使用可循环箱(盒),快递封套、快递包装箱、快递包装袋应符合GB/T 16606.1、GB/T 16606.2、GB/T 16606.3的要求。
 
  快递企业使用包装袋、膜时,宜优先选用符合GB/T 38727要求的包装袋、膜,应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
 
  快递企业应通过包装结构优化等方式减少填充物的使用,填充物应符合YZ/T 0166要求。
 
  快递企业胶带使用应适量,优先使用宽度较小的胶带,不得过多缠绕胶带,宜优先选用符合YZ/T 0160.2要求的生物降解胶带。
 
  快递企业原则上不再使用传统纸质运单,全面推行符合YZ/T 0148要求的电子运单。
 
  快递企业在中转环节推广使用可循环使用的包装物,提高循环中转袋(箱)、标准化托盘、集装单元器具的应用比例,减少集装袋、编织袋的用量,集装容器应符合YZ/T 0155、YZ/T 0167要求。
 
  电商企业宜采用产地直采、原装直发、聚单直发等模式,宜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包装材料和规格、强度符合快递封装要求的包装产品,避免、减少快递企业二次包装,无法避免二次包装时应选择使用绿色环保包装材料的快递企业。
 
  分类投放
 
  校园、社区、商业区等场所的快递网点(含快递柜网点)宜设置快递包装回收设施。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地区,应根据各类垃圾的产生量和分布情况合理设置投放容器。可回收物投放容器的数量、容积、分布应与其产生特点和分布情况相符,便于居民投放。大中城市及快递业务量大的其他地区可增设单独的废纸类可回收物投放容器。对厨余垃圾进行破袋收集的,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对可回收物的污染。
 
  快递包装废物产生者应优先将可重复使用的快递包装投放至快递网点(含快递柜网点)的回收设施。快递网点(含快递柜网点)收到的快递包装不符合重复使用条件的,应集中后委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或再生资源收集单位对其进行单独收集,不宜再投放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
 
  不具备快递包装重复使用条件或不能重复使用的快递包装废物,产生者应按照当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将快递包装废物分类投放,不得随意丢弃、倾倒、焚烧。
 
  废快递封套、废包装箱及废纸类填充物等宜作为可回收物;废包装塑料袋、废泡沫箱、废编织袋、废塑料类填充物等按当地统一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投放;投放前分离胶带、快递运单等附着物的,应将附着物归类为其他垃圾。
 
  此外,标准还从规章制度建设、人员配备与培训、台账记录等方面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
 
  电商平台企业、快递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应对所有工作人员组织进行绿色包装、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相关培训。
 
  电商平台企业、快递企业、快递网点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设置专职人员进行台账的记录、整理、维护和管理。台账应记录快递包装的使用、回收、重复使用情况及快递包装废物的数量、种类、去向等信息。应保存相关的记录、台账等资料,保存时间不应少于3年。
 
  目前,该技术规范还处于意见征求阶段。
 
  本文由塑料机械网整理发布,部分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如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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