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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12-29 14:54:11 来源:江苏省商务厅 阅读量:19950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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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0〕419号),现对江苏省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塑料机械网 塑说各地
 
  各设区市商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商务局: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0〕419号),现对我省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报告办法》)的行动自觉,切实推进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污染防治工作。
 
  二、要加强宣传引导工作,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分管人员、市场主体进行工作培训,督促市场主体尽快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注册账号,通过“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系统”(以下简称“报告系统”)按时真实报送相关数据。 12月1日 ,商务部举办了绿色商场创建暨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线上培训班,相关培训视频可进入LSjiangsu@126.com(密码:R57710171p)下载。
 
  三、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执法协调机制,对未按要求报告的市场主体依法处理或给予相应处罚,并曝光一批违法案例。
 
  四、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利用报告系统做好数据汇总分析,按照细分行业、企业规模、塑料制品品类等口径编制行业分析报告,于报告期结束后30日内连同《报告办法》执行情况报省商务厅。
 
江苏省商务厅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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