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污染治理已成为全球环境议题的核心之一 。我国一直积极主动的行动并出台很多指导文件,也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但是整个的治理工作,中央政府各个部门,以及各级政府的理解、行动并未达成完全共识,这些认识的不同使得本来就复杂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变得乏力分散。
常涛先生深耕塑料污染治理领域13年,凭借其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深刻的洞察力,撰写了《我国塑料污染治理的4个误区:目标误区、执行误区、治理误区、循环利用误区》一文,深入探讨了目标、执行、治理和循环利用四大方面的常见问题,为我国塑料污染治理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考方向。
常涛
北京盈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专家、中国合成树脂协会专家、中关村天使百人会发起人之一,PCR自律组织轮值主席 本文从目标设定、执行重点、治理手段和循环利用四个维度剖析当前的一些误区,并提出系统性反思。本文作为”常涛专栏“的第一篇文章,也是希望引发大家的思考,抛砖引玉。后续会就具体的每个问题逐步地展开讨论。也许本文有些实际情况,会引发读者不适,但是我们还是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 一起讨论和分析,期待更接近真相。
目标误区
塑料污染治理的核心目标究竟是"去塑化(替代,降解)"、"减量化"、"资源化",还是"防泄漏",这一根本性问题尚未形成共识。
先说结论吧,不用塑料以及减量是不现实的,越来越多的使用塑料是不可阻挡的趋势,它有独特的成本优势和产业优势。这是成本优势带来的塑料作为一种材料的竞争优势。换句话说不用塑料以及减量使用即使做到,整个社会也会付出更高昂的成本。
资源化是治理好塑料污染的结果,不是目标。当然资源化的过程管理、追溯、标准等等也还有很多工作没有明确,需要投入不少精力去加强,但是它并不是我们塑料污染治理的目标。塑料污染治理的目标核心是针对塑料本身以及次生污染的环境“防泄漏”,具体展现形式是三个:
1、防止塑料直接泄漏在环境中,形成微塑料,直接污染食物和水源。
2、防止塑料回收后资源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在环境上的次生泄漏。
3、防止塑料资源化过程中由于工艺水平不达标,不易监管,导致的
再生塑料的质量参差不齐,以次充好而对人体造成隐形伤害。
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塑料制品产量达8000万吨,回收率约30%(国家发改委数据),但环境泄漏量仍高达百万吨级(UNEP《全球塑料评估报告》)。这说明单纯追求"减少用量"或"提高回收率"并不等同于控制环境污染。
抓高回收率掩盖了低环境效益。例如,农膜回收率虽超60%(农业农村部数据),但残留地膜仍导致每年超20万亩耕地减产;快递包装回收率提升至50%(国家邮政局),但微塑料污染已渗透至人体血液(《EnvironmentalScience&Technology》研究证实)。
因此,治理塑料污染目标应聚焦"全生命周期环境泄漏防控",而非简单追求回收率,减量替代率。建立"泄漏追踪-阻断泄漏-高值化利用"的系统思维模式,并形成全链条治理框架,制度,甚至立法。
执行误区
当前政策执行中普遍存在“唯回收率论”倾向。回收率高是好事,也需要努力提高,但是对于对环境泄漏防治工作并重的理念上,十分欠缺。
同时,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塑料进入垃圾焚烧发电也等同于环境友好处置和资源化,这明显是一个误区。它使得我们的很多工作被粗暴的简化,并赋予合理的说辞。事实上,2022年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占比已达58%(住建部数据),但塑料焚烧产生的二噁英排放量占全国总排放量的38%(生态环境部监测数据),焚烧设施二噁英排放浓度虽达标(0.1ngTEQ/m²),但WHO建议标准为0.01ngTEQ/m²。典型案例显示,深圳市垃圾焚烧厂周边土壤二噁英含量超背景值12倍(《环境科学研究》2021),杭州市焚烧厂飞灰中微塑料含量达1.2万粒/公斤(浙江大学研究)。这些塑料真的无法从垃圾中分离出来吗?我们不能出台一些政策这制度使得这些塑料被回收再利用吗?这值得深思。
当然塑料的资源化的主要形式是再生塑料。这个部分也有不少误区。
大举建设资源化后处理工厂,认为资源化处置的产能足够就可以引流废塑料到这些地方。同时,由于满足招商引资的地方政府诉求,使得整个执行的侧重点偏向后端处置。这不是不好,而是不能解决全部问题,它只能解决塑料里面相对高价值的废塑料的流向问题,例如
PET,PP,PE等等。这些废塑料的剩余价值可以覆盖收集,运输,分拣的成本,所以依旧存活并发挥着作用,给人一种假象,似乎市场化可以调节全部的废塑料。而事实是,那些低价值的塑料,或者分拣成本比较高的塑料,例如,塑料袋、塑料软包装、纸塑等复合塑料包装、无纺布袋、湿纸巾等等就会很难分离出来,最终进入焚烧,填埋。
这警示我们:单纯依靠终端处置无法解决污染问题,思考针对不同塑料建立有效的封闭回收网络是问题的关键。能市场化的如何管理,不能市场化的如何制定政策使其具备市场化要素,最终分门别类建立"封闭回收系统-安全处置"的全链条防控体系。
治理误区
环保部门拥有塑料污染环境泄漏的执法权。尽管生态环境部2023年专项督查关停非法塑料作坊2.3万家,但清华大学环境学院调研显示,非正规回收渠道仍处理着38%的塑料废弃物。其根本原因在于:-正规企业处理成本达2500元/吨,而小作坊仅需800元/吨-城乡结合部每吨废塑料分拣收益超400元/吨。(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研究所数据)
完全市场化的回收体系使得这些废塑料作为原料流向不确定,或者说有更多意愿流向小作坊。我们的误区在于,依靠环保督察,而环保督查很难做到常态化监管,这使得治理环境泄露方面,力不从心。其实,长效机制设计得好,是不需要过多监管的。
“大禹治水”式治理启示我们:应建立“疏导型”治理体系,而非后端执法型体系。通过重构回收经济激励机制,让小作坊无法获得原料才是根本上解决小作坊问题的方法。
循环利用误区
当前对同级利用存在认知偏差。目前,主流的观点是认为能利用就是好的。并没有发力在如何梯次利用,也就是能同级就同级,能不降级就不降级,能高质量处置就高质量处置方向上。
当然,这跟塑料品类繁多,甚至改性配方复杂有关。但是这方面没有专门的制度保障高质量发展,那么,循环利用就一定会朝着低成本,低投资,粗放工艺的处置方式发展。看似,也解决了一次循环,但是后续的下次循环成本更高,整个社会将为此付出更高的代价。
我们不能只考虑一次循环的问题,还要考虑能不能永续循环的问题。这也是我不认同再生产品使用再生料100%比例的原因。因为它不利于第二次,第三次的循环利用。
以食品级PET为例。目前我国几乎废饮料瓶都在降级使用(有立法原因,有成本原因)。降级利用(如化纤制品)碳排放为原生塑料的70%。同级利用(如再生食品级PET)碳排放仅为原生料的30%(《Science》生命周期分析)。其实影响远不止碳排放,PET做成化纤以后,很难继续循环,所以我们需要不断使用原生PET,这消耗了大量的石油。
另一方面,化纤,纺织,服装企业为了满足自身企业ESG目标,使用再生料,但这些再生料并未从应该的废旧纺织物上平级而来,而是从市场上购买食品级废PET瓶(因为这样成本低)。如此以来,谁会去思考把复杂的废旧纺织物回收利用?试想一下,如果国家要求同级使用,那么他们应该考虑的是如何把废旧纺织物回收再利用体系建设起来。缺乏这样的政策使得,看上去“他们”很环保,可是是这样的吗?这值得深思。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我国食品接触材料再生率不足5% (中国塑协数据),而欧盟已立法要求2030年PET瓶再生料占比达30%。同时,这是一个带有不达标明确罚则的强制要求。
当然,为何同级转化没有在市场化的基础上自然产生呢?其实道理很简单,同级处理废塑料,成本要高昂得多。成本的上升使得这个材料失去了市场竞争力,也失去产业投资价值,和新工艺的研发意愿。在环保材料上,成本高就该被淘汰的市场法则不应该被政府所适用。这也是有关政策总是被冠以干扰市场的帽子难以推进的原因。可是真的是这样吗?不是的,这又回到了本文第一个观点。我们要管控的是对环境的泄漏。我们考虑问题的角度应该是社会综合成本,和全社会的环境综合治理成本。貌似同级再生料使得产业链某个环节,某个企业的成本上升,但是能够循环很多次,能够让再生料合理梯次利用是全社会成本最优的选择。有很多塑料全生命周期社会综合成本的研究资料可以从理论上做出判断。那么,如何兼顾社会综合成本,又平滑个体企业的成本是值得深入讨论和深思的。坚定的推动同级利用制度,是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中少有的、普适的高效政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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