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预警 | 近期各国对华塑料及相关行业反倾销调查公告摘要整理

2026-08-19 09:29:04 来源: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阅读量:755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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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度尼西亚对华高吸水性聚合物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6年8月14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02/546/KADI/08/2026号公告,应印尼生产商PT. Nippon Shokubai Indonesia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高吸水性聚合物(Superabsorbent Polymers)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3906.90.92和3906.90.99。
 
  调查机关(印尼反倾销委员会)联系方式:
 
  KOMITEANTI DUMPING INDONESIA
 
  Kementerian Perdagangan Gedung 1 Lantai 5
 
  地址:JL.M.I. RIDWAN RAIS NO.5, JAKARTA 10110
 
  电话/传真:62-21-3850541
 
  邮箱:
 
  kadi@kemendag.go.id, kadi.sap2026@gmail.com
 
  原文:
 
  https://kadi.kemendag.go.id/unduhan-file/a27f3784-b41c-4f28-9fad-5728be752793
 
  印度继续对涉华邻苯二甲酸酐征收反倾销税
 

 

  2026年8月5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20/2026-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6年5月7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邻苯二甲酸酐(Phthalic Anhydride)作出的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决定继续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40.08美元/吨、韩国140.17美元/吨。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9173500。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2020年5月2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IG Petrochemicals Limited、Thirumalai Chemicals Ltd.及SI Group India Pvt.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韩国和泰国的邻苯二甲酸酐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5月19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1年8月9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43/2021- Customs(ADD)号通报,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中国为40.08美元/吨,印度尼西亚为59.83-90.11美元/吨,泰国为63.06-134.91美元/吨,韩国反倾销税为41.26-140.17美元/吨与财政部税收局于2009年12月31日第152/2009-Customs号通报所征税的差额部分(前提是本案税额高于2009年152/2009-Customs号税额)。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8月8日。
 
  2026年1月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IG Petrochemicals Limited、Thirumalai Chemical Industries Limited以及TCL Intermediates Priva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和泰国的邻苯二甲酸酐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及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2026年5月7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邻苯二甲酸酐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对进口自泰国的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
 
  原文:
 
  https://egazette.nic.in/WriteReadData/2026/275230.pdf
 
  巴西对华聚氯乙烯树脂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6年8月6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发布2026年第947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聚氯乙烯树脂[葡萄牙语:resinade policloreto de vinila obtida por processo de suspensão (PVC-S) ]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21.6%。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3904.10.10。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07年9月21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外贸秘书处发布2027第53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聚氯乙烯树脂启动反倾销调查。2008年8月29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发布2008年第51号决议,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上述国家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10.5%-21.6%、韩国2.7%-18.9%。
 
  2013年8月29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外贸秘书处发布2013年第48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聚氯乙烯树脂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4年8月15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发布2014年第68号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上述国家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21.6%、韩国2.7%-18.9%。
 
  2019年8月15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外贸秘书处发布2019年第50号公告,应巴西企业Braskem S.A.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聚氯乙烯树脂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3月6日,巴西外贸秘书处发布2020年第1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聚氯乙烯树脂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初裁,对韩国涉案产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否定性初裁。2020年8月14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0年第73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聚氯乙烯树脂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21.6%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因对涉案产品未来进口变化趋势存疑,所以暂不继续征收反倾销税。2021年9月27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发布2021年第255号决议,决定恢复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聚氯乙烯征收21.6%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5年8月14日。
 
  2025年8月14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63号公告称,应巴西国内企业Braskem S.A.和 Unipar Indupa S.A分别于2025年4月11日和2025年4月14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聚氯乙烯树脂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至2024年12月。
 
  原文:
 
  https://www.in.gov.br/web/dou/-/resolucao-gecex-n-947-de-4-de-agosto-de-2026-723743585
 
  英国对涉华悬浮聚氯乙烯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6年8月4日,英国贸易救济署发布公告,应英国企业INOVYN Chlor Vinyl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墨西哥和韩国的悬浮聚氯乙烯(Suspension Polyvinyl Chloride (S-PVC))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英国海关编码为3904 1000 15和3904 1000 8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案件利害相关方可登录英国贸易救济署网站注册(https://www.trade-remedies.service.gov.uk),以获得案件相关信息并参与相关调查程序,注册需在2026年8月21日前完成。
 
  原文:
 
  https://public-file.trade-remedies.service.gov.uk/case/ad0092
 
  韩国对华丙烯酸丁酯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6年7月23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第2026-13号公告(案件调查号23-2025-8),对原产于中国的丙烯酸丁酯(Butyl Acrylat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韩国企划财政部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泰兴市昇科化工有限公司(Taixing Sunke Chemicals Co., Ltd.)及其关联企业税率为11.42%、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Shanghai Huayi New Material Co., Ltd.)及其关联企业税率为8.32%、平湖石化有限责任公司(Pinghu Petro Chemical Co., Ltd.)及其关联企业税率为19.17%、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税率为18.69%。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2916.12.3000。
 
  2025年9月29日,韩国对原产于中国的丙烯酸丁酯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2026年2月12日,韩国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建议韩国企划财政部征收临时反倾销税。2026年4月22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率为9.53%至19.17%。
 
  原文:
 
  https://www.ktc.go.kr/procFileDownload.do?invstg_mast_id=00000846&invstg_seq_no=0020&seq_no=0000
 
  越南发布对华桌椅及配件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公告
 

 

  2026年7月31日,越南工贸部发布公告称,原产于中国的桌椅及配件反倾销措施将于2028年2月13日到期。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9月3日前提起日落复审调查申请。
 
  2021年9月1日,越南对原产于中国和马来西亚的桌椅及配件启动反倾销调查。2023年2月17日,越南工贸部发布2023年2月13日第235/QD-BCT号决议,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椅子及其配件征收21.4%的反倾销税,对中国桌子及其配件征收35.2%的反倾销税;与此同时,对原产于马来西亚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决定终止对马来西亚涉案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不实施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9401.31.00、9401.39.00、9401.41.00、9401.49.00、9401.61.00、9401.69.90、9401.71.00、9401.79.90、9401.80.00和9403.30.00。
 
  原文:
 
  http://pvtm.gov.vn/default.aspx?page=news-detail&do=detail&category_id=91b07cf1-3658-4f39-b688-73b9e8ff8a05&id=75380112-daff-4447-b041-5b7a6932f063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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